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9〕50号
关于2020届毕业实习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保证2020届学生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实习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式
1.集中实习:教师教育类专业由学校根据二级学院报送的学生人数,就近安排在幼儿园、中小学及中职院校实习;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由二级学院根据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分散实习:学生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前提下,自主选择实习单位。
二、相关要求
1.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以集中实习为主,二级学院严格把控分散实习人数;非教师教育类专业提倡集中实习,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统筹安排。
2.教师教育类专业集中实习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由学校统筹安排,非教师教育类专业集中实习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由各二级学院安排,各二级学院对分散实习学生均需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加强实习指导。
3.二级学院选派的教师教育类专业集中实习指导教师主要由担任教材教法的教师或双师型教师担任,在实习指导期间不得承担学校课堂教学任务,要求工作日均在实习学校带队指导。
4.根据教育部师范认证指标,教师教育类专业所有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8周,其中16周主要用于试教、试作和试研,另外2周主要用于实习总结、反思和实习成果提炼。考研学生凭有效证明材料先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考研结束后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8周,各相关学院可以在校内组织教学研讨4周,考研结束后可到中小学(含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2周,主要实习试教、试作和试研,另2周主要用于实习总结、反思和实习成果提炼。
5.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8周,其中校外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6周,另外2周主要用于实习总结、反思和实习成果提炼(可回校)。考研学生凭有效证明材料先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考研结束后实习,时间不少于8周。
6.2020届所有学生的实习实行信息化管理,各学院5月8日前将完成实习平台初始化数据,系统登录网址:。
7.各学院要加强实习过程监督和实习过程指导,每个学院安排专人统筹协调实习工作,每个班级配备实习管理员,负责学生实习事务管理和考勤,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过程中的专业指导,4月30日前将具体的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名单(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xbsjk@cqwu.edu.cn。
8.有教师教育类专业的二级学院需填报《2020届教师教育类专业集中实习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室。统计表中的数据必须和实习管理系统集中实习学生数据一致,学生不得擅自更改实习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届实习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名单
2.2020届教师教育类专业集中实习统计表
教学部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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