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9〕4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特色应用型教材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进一步加强特色应用型校本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特色应用型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立项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当前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建设、一流课程和课堂建设、新工科建设、专业认证标准要求,梳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实践取得的成果,重点建设专业技术课程教材、实验实训课程教材以及支撑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教材。
2.由我校教师任主编(指唯一主编或第一主编,下同),面向学校开设的课程教材。
3.由我校教师任主编,重点支持与企业联合论证,联合申报,联合编著的应用性较强的教材。
4.内容可以是体现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成果的教材;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配套教材;已列入高等教育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具有鲜明特色的创新型教材等。
5.教材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无意识形态问题,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6.能提供详细的编写大纲及教材初稿,完成内容不低于80%。
7.主编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讲授该课程2年以上。
二、出版方式及费用
1.凡经本次立项的教材(含与企业联合开发并正式出版的电子教材,下同),由教师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且在教材封面、扉页或前言中应注明“重庆文理学院特色应用型教材建设资助”字样,符合条件的,学校给予出版经费资助,其中国家级出版社资助经费2万元,其他出版社资助经费1.5万元。
2.对于学校立项资助的教材(含云教材),在建设期(自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出版的,学校按照以上额度进行资助;对于超过建设期两年内正式出版的,学校资助额度减半;对于超过建设期两年还未出版的,学校将不予经费资助。
3.教材出版如有稿酬,归教材编写者所有。
三、提交材料
1.《重庆文理学院特色应用型教材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二份);
2.编写大纲(已完稿的教材可不提供)、教材初稿电子版。
四、提交时间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学部教研科(恪勤楼2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231255658@qq.com。
联系人:陈本炎 宋红梅 联系电话:4989173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文理学院特色应用型教材立项申请书
教学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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