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科技部将于近期进行2017年教职工科研成果审核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成果审核效率,请全校教职工按要求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和提交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3月12日12:00前,请各单位通知每位教职工(包括在外出差、进修等)登陆“ 重庆文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ky.cqwu.edu.cn/business/login.do?actionType=loginoff” 完成成果补充录入和自审工作。
二、科研成果信息录入要求
1.论文类成果应在“电子版附件”中上传PDF全文,发表/出版时间需明确注明论文见刊日期。注意完善相关信息:论文的收录、转载情况、刊物规格(SCI分区、EI期刊、EI会议、CSSCI、CSCD收录等)、作者数、我校排名、完成人信息(涉及外单位人员的,应如实填写),成果所属学科等。尤其是涉及到收录的成果请仔细标明规格,学校将依据教职工填报的情况进行检索查询;数据库检索不到的论文请提交纸质版一份。
2.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奖和参展类成果均需将授权证书或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其原件由各二级单位审核。
3.研究报告类成果应在“电子版附件”中上传佐证材料。
4.艺术作品、著作类成果应在“电子版附件”中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原件一份。
5.教职工在我校“两刊”(重庆高等教育、重庆文理学院学报)上发表纵向基金资助的论文,或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引用了学校“两刊”的论文,请在基本信息的“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电子版附件”中上传作证材料。
6. 我校研究生导师与培养的研究生联合发表的论文,通讯作者为我校教职工时,请在基本信息的“备注”栏内进行说明。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成果均由第一完成人登录系统进行录入,多人合作成果,请选择相应的“作者类型”,并逐项完善,确保系统正确保存所有作者信息,以免影响审核。
2.请按相应要求提供电子版附件或纸质版材料,材料不完整的科研成果将不能通过审核。
3.今年不再补录2016年成果信息,请各位老师留意。
4.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3月12日12:00前提交至恪勤楼605室(科技部项目与成果管理科)。
特此通知
科技部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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